關于做好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5-01-20 責任編輯:2003网站太阳集团科技處  來源:2003网站太阳集团科技處 

各單位:

  根據教社科司函[2014]281号文件精神,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工作已啟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類别及資助額度

  2015年度一般項目分為:(1)規劃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10萬元;(2)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8萬元;(3)自籌經費項目,經費由申請者從校外有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自籌,自籌經費不低于8萬元;(4)專項任務項目,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專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專項、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項、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專項、教育廉政理論研究專項、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專項,具體申報條件和辦法近期将另發通知。

  二、申報條件

  1.本次項目限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申報。

  2.申請者必須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者限報一個項目,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3.申請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規劃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高級職稱(含副高)的在編在崗教師。

  (2)青年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的在編在崗教師,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5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自籌經費項目申請者,須在《申請評審書》後附上學校财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複印件,同時填寫《申請評審書》中的"其他來源經費"欄。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後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等各類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12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含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後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項目等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5.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教育部一般項目。

  6.連續2年(指2013、2014年)申請教育部一般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本次暫停1年一般項目申請資格。

  三、材料報送要求

  1.網上申報階段:我校教師于2015年月3月5日之前登錄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ww. sinoss. net)申報系統下載《申請評審書》(2015年版),按申報系統提示說明及《申請評審書》填表要求用計算機填寫、打印《申請評審書》,并通過申報系統上傳申請書的電子文檔。科學技術處将在2015年3月6日17:00對所申報的材料進行在線審核确認,審核完成後的申請材料将不能更改。

  2.提交紙質材料階段:請申請者在3月9日至10日兩天内将《申請評審書》紙質件一式2份(A4紙打印,左側裝訂)交至二辦公樓5樓505,逾期不予受理,聯系電話:84261409。

  3.《申請評審書》B表中不得出現申請者學校、姓名等有關信息,否則作廢。

  4.申報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确保無知識産權争議、确保網上提交的《申請評審書》與紙質件内容一緻。

  科技處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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